7月11日下午,机关党委第十四党支部在办公楼220会议室召开纪学习教育第三次集体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相关规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姚红梁主持。
支部党员林珊、张林林分别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
姚红梁指出,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党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不仅关系到党员个人的行为和品质,还直接影响到党的形象和党风建设。姚红梁强调,在工作中正确履职、担当尽责、作风优良,在日常生活中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是合格党员的基本遵循。全体党员同志要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将党的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