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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8月18日 18:17信息来源: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各二级党组织: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 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建理论创新研究,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21 年度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申报人每人只能申报1 项课题,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 项课题。

(三)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6 人(不包括主持人)。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选题。申请人参照《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围绕新时代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自身党建工作实际和研究优势,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理论及实践研究。申报题目也可自行拟定,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精神,强化结果导向和实践价值。

(二)申报限额。各二级党组织限报1项。鼓励不同二级党组织发挥各自优势进行联合申报。

(三)申报时间。2021 年9 月8日前。

(四)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2 份,申报书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lylgzzk@163.cn,邮件主题为“2021 党建创新项目+单位名称”。

三、项目管理

(一)完成时限。项目完成时限为1-2 年。

(二)立项审批。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成立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评审确定经费资助项目40 项、自筹经费项目若干项。资助项目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按每项2 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申报单位可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自筹经费项目由申报单位统筹安排。项目经评审批准立项后,不得变更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和主持人。

(三)中期评估。资助项目实行中期评估制度。自批准立项时起,研究时限过半时,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中期评估报告表》,经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干部处统一组织相关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检查评估。

(四)结项要求。获准立项的项目应按期结项,提交结项报告、研究成果和项目创新性、实效性、成果运用等支撑材料。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其最终书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需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省部级(含)以上报纸或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大河网、映象网、学习强国平台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发表学术论文1 篇(含)以上;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字数不得少于10000 字,检测查重率不高于20%。所有著作、论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2021 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四、有关要求

本次立项项目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结项,验收合格后统一颁发结项证书。对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可操作性的党建创新项目研究成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择优结集出版,总结推广。对有重大理论突破和较强普遍性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并向省或国家相关部门推荐。各单位要把党建创新项目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有力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指导协调,坚持标准,把握进度,注重实效,确保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化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实现预期成效。

联系人:孙玉宇 电话:65928020

附件:   附件1.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选题指南docx

   附件2.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党委组织部

            2021年8月18日

 

(作者: 编辑: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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