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09:14  浏览: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5号)《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函〔2021〕638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总体要求

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各二级党组织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通过组织动员师生广泛参与,大力宣传国家网络安全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新技术新应用安全等宣传普及,提升广大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动员广大师生协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定于10月11日至17日统一开展,其中10月12日为校园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

四、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信息化技术中心

五、活动内容

(一)校园日启动仪式。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于10月12日在河南工业大学举行“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河南省校园日活动”启动仪式并通过网络平台直播,请各学院组织师生在线收看。收看渠道:1.关注“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栏“思政课-网络安全”,即可观看;2.关注“豫教思语”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栏“思政课堂-网络安全”,即可观看;3.关注“河南省教育厅”视频号,即可观看。

(二)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10月11日至10月15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参赛方式:1.关注“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网络安全答题”,即可参与。2.关注“豫教思语”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网络安全答题”,即可参与。

竞赛奖励:本次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胜个人奖两个奖项,其中优胜个人奖根据参赛选手竞赛成绩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为获奖学校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三)参加线上网络安全知识学习。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参加由教育部指导中国大学生在线、腾讯开设“守护青春网络有你”网络安全知识学习专区,通过PC端、移动端双端口,以资讯、视频、系列微课等形式集中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师生可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守护青春”进入学习专区。

(四)学校在王城校区鼎元西桥、开元校区大明桥、九都校区翰墨广场三个位置设置了“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主题展板,各单位也要依托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电子屏,展板,横幅,宣传橱窗等载体,面向师生员工开展网络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部署。举办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周活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在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将校园日有关活动纳入秋季学期安全教育工作统一部署,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教育覆盖面和受益面,做出规模、形成声势,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加大宣教力度。各二级党组织要把网络安全宣传周及校园日作为加强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的有利契机,组织学生积极参与重点活动,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组织专家学者、一线教师等,精心组织安排专题报告、主题讲座等,集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有关活动成果可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校园号提交展示,形式不限。移动端可带话题#平安校园##守护青春#并@中国大学生在线,发布新浪微博分享互动,传递师生守护网络安全的正能量。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二级党组织要在工作中努力探索建立学生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推动相关内容纳入形势政策教育和课外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教育实效。

请二级党组织于10月14日下午4点前,将活动情况总结及相关图像、视频资料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65928026,邮箱:xcbllk@lit.edu.cn。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信息化技术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作者: 王颖
来源: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