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来了!洛阳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新政十问十答
作者:来源:大学科技园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3日 11:17浏览:

2月1日,洛阳市“助力青年创业创新”专场发布会举行,对青年人才来洛就业创业释放诸多利好消息。此前,洛阳市印发《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市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更多来洛青年可享住房补贴。

一、补贴标准

购房补贴: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城市区购买商品住房时发放的补贴。

购房补贴范围:扩大至驻洛部队、省属在洛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城市区以外全日制专科(含)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购房补贴:标准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分为10万、5万、3万、2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核发,依次发放补贴金额的40%、30%、30%。

租房补贴:政府向符合上述条件且在城市区就业的人才租住房屋时发放的补贴。

租房补贴标准:按不同人才标准,分为每月500元、8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七档,每季度发放1次,最高补贴3年。

二、申请人群

人才住房补贴的适用对象除洛阳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还包含洛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社会组织)、驻洛高校、洛阳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引进,或在洛阳创办经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本科毕业生(技师)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

需要提醒的是,以上人才同时需要满足相应住房条件:在洛阳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且在中心城区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自有住房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私有住房和安置的拆迁安置住房。

三、如何申请

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向任职单位提出申请即可。

用人单位初审后,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驻洛高校等单位向市民之家人才住房补贴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内纳税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向本单位纳税所在区或属地的住建局提交申请资料;驻洛部队、省属在洛机关事业单位和城市区以外人才的购房补贴向购房所在地城市区住建局提交申请资料。

今后,洛阳还将上线全市统一的人才住房补贴基础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届时通过网站或手机APP,即可线上提交审批资料。

四、用人单位申报补贴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相关证书;学历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士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申请人结婚证或婚姻承诺书。(四)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用人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五)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医保缴纳证明。

(四)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提供有效购房合同和完税凭证或不动产权证;租房补贴需要提供租房合同。

五、补贴如何发放

经审核公示后,市、区住建部门(住房保障中心)分别将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按规定时间发放到通过审核的人才任职单位账户。住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后发放给本人。

六、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该怎么办?

夫妻双方均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由一方申请一种住房补贴方式。

七、申请购房补贴后,房屋可以交易吗?

购房补贴发放后,购房合同不能随意解除或变更。如确需解除、变更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办理解除、变更手续。购买的住房自申请购房补贴之日起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如确需上市交易,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上市交易。

八、已经按此前政策享受过相应住房补贴,还可以按新政策执行吗?

已经按照此前精神落实兑现的不再追溯调整,新增范围人员从2022年6月1日执行。同时,该政策与洛阳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和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九、购买二手房能享受这一政策吗?

购买新建住宅和二手房均可享受该政策。

十、已享受租房补贴的人才,在租房补贴期间购买商品房的,该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经审核后可以转为购房补贴,补贴金额需扣除已发放的租房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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