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建筑大学季某涉嫌学术不端。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北京建筑大学季某等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2022年季节组织线上会议,安排有关人员收集可能的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并在会后由季某和他人联系了部分专家;2023年,季某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为自己申请的重点项目(未获资助)向多位潜在的评审专家请托。
季某存在干扰基金项目评审秩序的问题,违反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承诺书》之约定,季某应对上述问题负责。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1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和第四项、第五十条第二款,取消季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取消季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资格5年(2023年12月26日至2028年12月25日),给予季某通报批评。(来源:2024年4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
二、中南大学章某发表的1篇论文涉嫌学术不端。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中南大学章某发表的1篇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章某论文的部分图片与多个单位不同人员的多篇论文图片部分区域相同但代表不同含义,涉事图片来自第三方,论文存在图片剽窃的问题。此外,章某将论文列入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和基金项目申请书,章某应对此问题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1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撤销章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章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3年12月26日至2028年12月25日),给予章某通报批评。(来源:2024年4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不端行为案件处理结果通报)